【華期資本】場外衍生品業務風險提示
場外衍生品業務風險提示
尊敬的客戶:
經中國期貨業協會2021年3月31日(中期協備字〔2021〕9號)文件復函,同意華期資本管理(廣州)有限公司開展場外衍生品試點業務。
我司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接受中國期貨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貫徹落實投資者適當性要求。
現我司向客戶做出風險提示如下:
一、我司不與自然人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
二、我司未委托或與其他機構合作開展包括個股在內的各類場外衍生品業務。
華期資本管理(廣州)有限公司